今年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普及信访知识,畅通信访渠道,引导信访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上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推动全镇信访工作取得新进展,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推动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县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县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导,以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和省信访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为重点,突出畅通信访渠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和逐级上访、依法信访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逐级有序表达诉求。通过深入开展《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引导广大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推进我镇信访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进程。
二、宣传内容
1、国务院《信访条例》;
2、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
3、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
4、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豫信〔2014〕25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重点宣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大力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新举措,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新思路。
三、宣传时间与形式
1、宣传活动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15日。
2、宣传形式:刷写固定标语:每个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要刷写固定标语2-3条。
3、发放宣传单:各村要将依法信访、逐级上访的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村庄和农户手中,使《信访条例》和信访制度改革、逐级上访规定家喻户晓,形成“依法有序逐级上访”的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镇直单位要以《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信访工作的广泛关注,促进信访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信访氛围。
(二)正面引导,把握导向。要树立依法逐级信访的正确导向,把握分寸,引导广大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