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由于秸秆禁烧造成大气质量污染,结合我镇实际,特开展该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环保法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按照省、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获嘉县2015年大气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农作物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轻雾霾天气污染的危害,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加快推进富裕美丽、厚重文明、幸福和谐、生态宜居的新亢村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成立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督导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禁烧工作,督导组分区域不定期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督查,要按照处罚标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责必究,决不姑息迁就。日常工作由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
今年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自5月22日开始至6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2日—5月27日﹚
1、召开全镇三夏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夏季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2、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做好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镇政府将出动流动宣传车进行不间断宣传。各村要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彩旗、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广播要做到全天不间断,每天12小时以上。标语要做到村内村外、田间地头随处可见,原则上拦路横幅不少于1条,布标语(编织袋)、纸标语大村不少于100条,小村不少于50条。
3、层层召开动员会,各村签订目标承诺书,明确任务和要求。
4、各村要根据农作物种植面积确立秸秆处置方式,以组、户为单位明确秸秆综合利用方法,并进行检查和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8日—6月25日﹚
1、镇禁烧办公室自5月28日开始24小时值班。各村于6月1日前将今年禁烧方案、值班电话报镇禁烧办(值班电话:4790151)。向社会公布各值班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镇政府建立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大村每村3000元、中等村每村2000元、小村每村1000元标准分别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挥部办公室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
3、各村要在重点部位设立瞭望台,保证24小时有人坚守。要组建20-50人的禁烧专业队伍,统一着装,统一佩戴袖标,配置灭火工具,配备一台拖拉机旋耕耙,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应急处理。
4、村组干部要跟车作业,保证机收麦茬高度在10公分以下。各村要多方联系还田机械,鼓励农户秸秆还田。各村两委干部、党员、教师、在外工作人员、电工、医生及享受国家政策补贴的相关农户要带头秸秆还田。
5、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5月28日前将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镇禁烧办),每天下午5:30以前向镇禁烧办报告禁烧工作进度。
6、继续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五包”机制,即:镇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禁烧专业队包重点区域。要严防死守、严加看管,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火情、及时处理。每天下午包村干部六点以前必须向镇禁烧办汇报当天情况。对禁烧不力、不到岗、严重失职造成焚烧现象的,将严格追究责任。根据县禁烧办安排,各联乡包村单位应参与禁烧工作,县直单位包村干部必须与镇政府积极配合,严防死守,严加看管,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处理。要在工作中做到不扰村、不扰民,车辆、费用及食宿自理,每天下午六点以前必须向镇政府汇报当天情况,县直包村单位与镇包村干部负同等禁烧责任。对禁烧不力、人员不到位、严重失职造成焚烧现象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7、实行焚烧秸秆登记备案制。镇督导组要对各村进行督查。火情登记表由督导组和村相关人员共同签字、备案,待禁烧工作结束后作为处理依据。督导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不能徇私舞弊,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责必究。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认定和登记。
8、强化督导责任制。镇督导组要对所分区域焚烧秸秆情况全面掌握,确保督导督查到位。如发生火情不能如实督查上报或被上级发现,不能及时到现场进行督导处理的要追究督导组的责任。
9、镇禁烧办定期编印《禁烧工作简报》,随时通报禁烧工作进展情况。 |